想起我8年前站在台上说的一篇文章,题目是理所当然。
但是我却是在2012年慢慢地了解这四个字。真的不容易。
最近我又碰上这四个字了。
当一个人对你好,我也知道这不是理所当然,所以我必须懂得清还。
但是一直持续地对你好,而你必须一直不停地清还。
当然我说得好绝对不是想要追我的那种好。因为对方是女生。
一开始,我觉得有人对你好,也是挺不错的。
想起了理所当然的文章,又让我觉得对我好也就不是理所当然的。
说真的,我不习惯要持续做相同的东西,我会开始觉得厌倦。
当一个人对你好而是要得到你的一样东西或是达到一个目的,这不就是变成一种交易而不是纯粹地对你好。
该怎么说呢?这么说吧!
她对你好,而你在了解没有所谓的理所当然后,你选择了尽你可能的偿还她,不想要亏欠任何人。
可是这样子一直的持续,就变成我的回报是理所当然,只因为她对我好,我就必须对她好,感觉就不能有任何拒绝的余地。
我是否可以说是她的好却成就了她的理所当然,她的好或许是一番好意却成就了我的内疚。
我内疚让我不能不一直持续地偿还。
我明白了,原来对人好是需要控制,需要适可而止,因为你不会知道也许这会是他/她的困扰。
原来我曾经的执著是真的这么讨人厌,你一再的包容也变成我的理所当然。
一直以来的刺,感觉已经可以完全释怀了。
对不起,也谢谢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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